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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宣传工作,促进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全面地反映学院各项工作的新动向、新成果,提高学院的知名度,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院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学院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审核内外网稿件及报送的信息内容,协调各方媒体及网络舆情,组织协调学院及时开展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宣传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等。

组长:侯立刚、曹江涛

副组长:马喜龙、柳强

成员:王金山、赵欣、金鑫、陈帅、郎宪明、季久玉、褚俊霞、王艳辉、王惠秋、罗林、赵涛岩、关鹏、王贺

宣传管理员:关鹏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举措、机制和成效;

2、宣传学院党建、学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

3、宣传学院院风、教风、学风、师生员工爱岗敬业、爱校如家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典型人物事迹;

4、宣传学院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等各项工作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严格审查分管工作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

2.学院各类网络宣传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由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再授权宣传管理员发布;

3.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及研究生工作宣传材料的最终审查把关,学院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及本科生工作宣传材料的最终审查把关;

4.学院宣传管理员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网络平台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并向校外各级各类宣传媒体推送经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学院相关宣传材料。

5.学院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新闻信息、素材的收集整理,及时形成宣传材料,并反馈给学院分管领导审查;

6.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均应积极履行网络监管责任,注重舆情监督和网上师生思想动态,对于发现的网上不良信息,应及时通知宣传管理员进行必要的处置。

7.做好学生宣传队伍培养、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招收、调整和充实新生力量,构建一支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学生宣传队伍;

8.学院设立宣传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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